核保出包 明台產險挨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八日對明台產險開出一百一十萬元罰單,金管會並指出,明台產險辦理業務時,有對高風險法人客戶審查作業以及其他核保作業未落實等兩項缺失。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辦理高風險法人客戶審查作業時,沒有採取合理驗證程序,或徵提其他文件以協助辨識實質受益人,違反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其次,明台產險在辦理漁船保險核保作業時,沒有確實審核或徵提漁船證書及利害關係佐證文件,以致出現漁船所有權人和要保書登載內容不同的情況,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根據以上缺失,顯示明台產險沒有落實執行洗錢防制及核保作業,保險局罰鍰一百一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