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染疫返台確診 擬有條件提早解隔離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案978),為本國籍30多歲女性,曾在宏都拉斯確診,3採陰後返台,自費採檢後又確診,研判已無傳染力。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案978於2019年5月至宏都拉斯工作,今年1月即有鼻塞症狀,1月6日於當地確診COVID-19後,於住處隔離至2月19日,期間曾分別於1月16日、1月18日、2月8日及2月17日進行採檢,結果皆為陰性。

個案與友人於2月21日一同返台,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期間皆無症狀;個案於3月8日檢疫期滿,因工作需要,同日至醫院自費採檢,並於9日確診(Ct值34,血清抗體IgM為陰性、IgG為陽性)。

莊人祥指出,已掌握個案接觸者1人,為同行返台友人,3月8日檢疫期滿後自費採檢結果為陰性;因該名友人與個案無密切接觸,列自主健康管理對象。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延燒經年,針對愈來愈多在國外曾確診,卻在回台後又被確診,須收治住院隔離,恐消耗醫療量能,對此,專家會議建議,評估個案感染情形及傳染力,看是否能提早解除隔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公布,新增1例境外移入個案,就是曾在宏都拉斯確診,經在當地住處隔離,且曾4度核酸檢驗陰性,但回台後,於檢疫期滿又因工作需要自費採檢,結果又確診。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根據經驗,染疫者在感染後期會出現採檢時陰時陽的反覆結果,但其檢體已培養不出病毒,亦即沒有傳染力,因此,指揮中心專家已經開過會討論,針對在國外如果已經確診且經核酸檢驗2次陰性以上者,若入境台灣,盡量鼓勵不要檢驗。

如果不幸採檢又驗出陽性,還是會列為確診個案、送到醫院隔離,密切接觸者也還是會居家隔離。

至於曾確診者返台提早解除隔離的條件,專家建議,要包含個案沒有症狀,且血清抗體陽性,第一次採檢的核酸檢驗Ct值在34以上,後續再一次採檢是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符合條件即可認定沒有傳染力,可解除隔離,其密切接觸者也可同時解除居家隔離。

不過,莊人祥表示,目前這項有條件提早解隔離標準的會議記錄,因仍在程序流程,施行時間尚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