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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協商 2自治條例定期會再議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議會第三屆第八次臨時會各項提案皆審查完畢,將於十九日進行三讀議案與第二、三讀會。本次審議的「台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經政黨協商後,決定下次定期會再作討論。
市議會十八日在議長郭信良主持下,召開一一0年第一次政黨市議會黨團協商會議,議員充分發言後,認為「台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等二案,都尚有未臻完善之處,請市府先修正及提供資料,下次定期會再作討論。
郭信良指出,這是第一次為了討論自治條例草案而召開政黨黨團協商會議,可見議員對這兩件自治條例案的重視。李宗翰議員提出的「台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得到多數議員的認同,但由於此自治條例草案未處理到既有的畜牧場排放廢氣及廢水等擾民問題,且未訂有罰則,所以要求市府應召開跨局處會議,在不牴觸中央母法前提下,從嚴訂定罰則,並且要納入對現有畜牧場的管理,於下次定期會提出。
對於「台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法規委員會審查意見為本案暫時擱置,請市府經發局比對此草案、公聽會建議修改部分、中央相關法規以及「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之修正內容,於下次定期會提出建議條文對照表,再由大會討論是否需制定此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