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 刑警隊長邱奕成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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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長邱奕成涉嫌貪瀆案,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邱員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屏東地檢署表示,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情資顯示,屏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長邱奕成涉貪瀆案件,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李仲仁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並於前天上午指揮南調組對邱員實施行動蒐證。

邱奕成前天上午曾到地檢署辦理公務,隨後即從事私人不法行為,上午十一時許,邱員搭載某男子至銀行領取現金,再載該男子返家後,邱員獨自駕車返回屏東縣警察局;十二時二十分許,南調組人員在屏東縣警察局中庭停車場逮捕邱員,並從他的車上搜出十六萬元現鈔及手機等相關證物。

消息指出,邱某見某線民密報情資供檢方破獲重大案件並領取高額檢舉獎金,因想朋分,竟要求該男子吐出款項。

承辦檢察官隨即傳喚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依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由法院裁准邱奕成收押禁見,全案仍擴大追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