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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肉起口角 學長槍殺學弟 判20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吳芳毅去年中秋連假期間,與國中張姓學弟在烤肉時發生口角及扭打,吳回家取槍追到張住處向張開槍,致張受傷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廿二日依殺人及槍砲兩罪,判他二十年,併科罰金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二0二0十月四日凌晨四點多,吳芳毅(廿九歲)跟張修誌在市新市區民宅烤肉,張提到國中時曾遭吳霸凌,兩人發生口角糾紛,吳因而心生怨懟,返家取出槍彈回到現場,但張男已離去,吳又追到張住處理論。
當天凌晨四點五十五分,吳開車前往張住處,看到張男走出家門即朝他連開三槍,其中一槍射中張男左胸,兩槍未中及卡彈,張中彈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仍告不治。事後,警方循線逮捕吳男送辦。
吳男供稱槍彈在二0一三年間以三萬元跟葉姓男子購買,一直放在家裡,並坦承一時憤怒殺人,辯護律師主張吳男義憤殺人,希望判較輕刑度。
法官認為,張姓被害人是吳男國中學弟,彼此相識已經有十多年,竟僅因國中就學時期事發生口角爭執、拉扯之事,無視他人生命價值,開槍行兇,以宣洩個人心中不滿情緒,造成張傷重不治,考量吳男雖坦承犯行,迄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付賠償,仍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