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情殺案凶嫌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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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黃姓男子因不滿詹姓女友有意分手,廿五日上午憤而持刀闖入佳里區詹家,先後持刀砍殺詹母、打傷詹祖母,行凶後逃到附近圖書館落網。檢方廿五日晚間訊後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廿六日召開聲押庭,認黃涉犯殺人等重罪,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裁准羈押。

廿五日上午七時許,廿七歲的黃姓男子疑為挽回感情,騎車至前女友詹女位於佳里區六安里住家,發現大門沒鎖後逕自闖入直衝三樓躲藏,不料遭詹女母親發現後,竟持預藏水果刀砍殺詹母,黃嫌下樓遇到女友阿嬤復出手攻擊,更一度持刀挾持詹女。所幸詹女前夫及時出手制止,詹女才得以趁機通報警,詹母經送醫後不治。

警方到場後於附近圖書館將黃逮捕,現場查扣兇刀,訊後依殺人等罪嫌將黃移送法辦,檢方同日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廿六日下午表示,根據現場跡證、兇刀及黃嫌傳予詹女的訊息等證據,詹母因刀傷而亡事實,認黃涉嫌殺人、傷害、恐嚇及侵入住宅等嫌疑重大,惟黃嫌經法官訊問,否認殺人犯行,對於案情並且避重就輕,已有畏罪卸責之事實。

另黃所犯殺人罪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刑,且黃嫌否認殺人、行凶後意圖逃離現場,足認其有逃亡以規避偵查及刑責之可能與意圖,根據現有事證也足認黃有反覆實施殺人、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可能,考量黃所涉犯行對社會治安有相當危害,權衡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為確保偵查、追訴之進行,廿六日下午依法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