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翁茂鍾勞役缺席傳代簽 檢約談17人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九年前因案執行易服勞役,翁未到場服勞役,簽到簿上卻有他的簽名,疑似員警放水。台南地檢署一日約談翁茂鍾及現任、退休員警總計十七人到案說明,到晚間還在偵訊中。

翁茂鍾於二0一二年間因涉及與股市聞人張世傑涉炒作佳和集團股票案,翁被依違反證交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分別判刑六月、五月及二月,合併執行一年定讞,可易服勞務。

由於翁茂鍾戶籍在台南,台北地檢署委託台南地檢署代為執行,並同意翁以易服勞役方式折抵刑期,指派到原台南縣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勞役,一天六小時。然而,南檢觀護人依規定派出觀護佐理員去巡查,沒想到翁多次未到該處所,簽到薄上卻有簽名,疑似員警放水。

台南地檢署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案情並不單純,昨天上午大舉行動,陸續約談翁茂鍾及相關員警等十餘人到案說明。南檢證實傳訊十七人,還有函調資料,但並未搜索,目前約談行動仍持續進行,進一步釐清翁易服勞役過程當中,相關程序是否有問題。

最近翁茂鍾筆記本案掀起司法圈滔天醜聞,逼得司法院不得不重啟調查,而檢方偵辦翁茂鍾被檢舉這件執行易服勞役的陳年舊案,同時也吸引外界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