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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向心、龔青夫婦起訴 北院限制出境八個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董事會主席向心、龔青夫婦,涉嫌收受中國不法資金在台投資房產,台北地檢署已依洗錢罪嫌起訴兩人。台北地院分案後,認定向心、龔青為香港地區人民,有逃亡之虞,九日裁定將兩人限制出境八個月。
法院裁定指出,向心、龔青另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由檢察官限制出境到四月十二日,國安法案尚未起訴;洗錢案經單獨起訴,兩人因國安法受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與洗錢案無關,法院只審酌洗錢案有無限制出境的必要。
裁定表示,依現有卷證資料,向心、龔青洗錢罪嫌重大,於偵查中否認犯罪,有待審判程序調查證據及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審酌向心、龔青為香港地區人民,衡量社經地位、家庭經濟因素, 如案情發展對兩人不利或有身陷囹圄可能時,有滯外不歸或逃亡之虞,對洗錢案的審判、執行有影響。
裁定指出,洗錢危害法益重大,相關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有待調查認定並將可能沒收,如果向心、龔青出境後未再遵期返國,損及國家公益,有相當理由足認兩人有逃亡之虞。
法官認為,如未對向心、龔青限制出境,他們離開我國國境,將來顯難進行審判及執行刑罰,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裁定限限出境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