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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大型商業投資 嘉縣三讀通過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為加速招商引資,落實嘉義縣「農工大縣」願景,嘉義縣政府主動出擊,訂定「嘉義縣振興經濟獎勵投資大型商業設施補助自治條例」,十九日獲議會支持完成三讀。經濟發展處表示,後續投資金額達兩億元以上的大型商業設施來嘉義縣投資,將可獲得為期五年的地價稅五十%及房屋稅四十%補助優惠。
縣長翁章梁表示,縣府與中央為迎接台商回流的土地需求,加快合作腳步,持續推動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民雄航太基地、中埔鄉公館及水上鄉南靖工業區開發,以及鄉親引頸期盼的嘉義科學園區。為吸引大型商業設施企業來「嘉」,縣府進一步透過投資獎勵方式,提高其投資意願。
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說,高鐵嘉義車站及縣治特區週邊交通便利,距離快速道路、國道一號、三號不過三|十五分鐘車程,非常適合大型商業投資進駐,結合休閒、文化、娛樂、飲食、展示及資訊的綜合大型商業設施,都是自治條例的補助對象,期望大型商業設施能成為「領頭羊」,創造園區與周邊生活與商機,滿足高科技產業員工和鄉親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