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貝刑事司法互助通過立院初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促進我國與貝里斯政府的犯罪調查與刑事互助,立法院聯席會議十九日初審通過中華民國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指出,司法互助對於參與全球打擊跨境犯罪等深具意義,也是台灣簽署的第七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昨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邀外交部次長田中光、蔡碧仲等列席並備質詢。

全案經立委討論後照案通過,不須交黨團協商。

田中光指出,條約生效後,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提供相互協助,將有助於建構台灣與貝里斯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網絡,增進兩國未來在犯罪防制及刑事調查與審理的互助合作。

蔡碧仲表示,與貝里斯簽定的條約是台灣繼與美國、中國大陸、菲律賓、南非、波蘭、諾魯等國簽訂司法互助/合作協定後,所簽訂的第七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

蔡碧仲說,此條約的範圍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及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等,包括可透過視訊訊問在外國的證人,或准許請求方的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並依受請求方同意的方式詢問證人。

兩國的辦案人員可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以科技方式共同進行偵查,大量減少跨境取證在時間及人力上的勞費,有效提升犯罪偵查的量能,大幅增進台貝刑事司法合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