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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居檢逃離出國而無法執行罰款 彰執行分署籲速修補漏洞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一名泰勞違反居檢遭罰十萬元,詎料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準備強制執行時,該名外勞已逃逸回國。彰化分署表示,目前受理有關新冠肺炎的裁罰案件共計五十四件,其中有四件義務人(包括本國人)是在移送前已出境,形成執法漏洞,建議裁罰機關儘速彌補這個法律漏洞。
彰化分署指出,阿朋為泰籍移工,今年二月廿一日入境,卻在入住溪湖鎮一家防疫旅館時,疑有嚴重酒癮,二月廿七日凌晨一時十二分,拆掉旅館窗戶逃出,並在鹿港一家超商拿酒就喝,因無錢付帳被報警逮捕,衛生局裁罰十萬元。因阿朋都未繳清罰款,衛生局於三月廿三日才將案件移請彰化分署強制執行,但阿朋卻已於三月十日即逃離台灣,還積欠二萬多元仲介公司代墊的醫藥等費用。
胡天賜主任執行官說,依照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處分書要定有履行期間,也該定的極短,且應會同執行機關共同進行裁罰送達,讓裁罰與執行兩程序無縫接軌,以避免給義務人有落跑機會。另如何立法加重外勞雇主及仲介的責任,讓雇主及仲介與外勞就裁罰連帶負清償責任,也是解決此一執法漏洞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