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獨自照顧妻子與前夫所生四個月大男嬰時,因男嬰哭鬧不休,張出手重打男嬰頭部兩次受傷,送醫不治,被依殺人罪起訴。台南地院廿二日開庭,張妻以先生多次在獄中寫信懺悔,她已選擇原諒,她當庭向法官泣訴求情,從輕發落。
張男於二0二0年十月十二日清晨獨自在住處照顧男嬰,因男嬰哭鬧不休,直接重擊男嬰頭部致昏迷,約一小時多後,男嬰醒來又大哭三十分鐘,張男再次握拳毆打男嬰額頭,停止哭聲。男嬰因頭部遭兩次重擊,送醫不治。張男當庭坦承犯行,並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張男的辯護律師指出,張男案發後都坦承犯行,張男因當晚小孩一再哭鬧,因白天還要上班,情緒一時失控所致,且妻子收入不穩定,張男也不知向社會局及社福機構等單位尋求協助,也沒有家族成員可以伸出援手,張男未曾在法律上徵詢相關意見,也未請求依重傷害致死量刑,張男並不知可能因此會被判死刑,且對犯行認罪不爭執,希望法官能考量其犯後態度及一切情況,能從輕量刑。
張妻也出庭向法官求情,她稱不知張男為何要這樣對待小孩,她知道張男要照顧妻小經濟壓力很大,還有車貸要繳,且她的身體不好,丈夫在獄中多次寫信向她懺悔,她也原諒丈夫了,請求法官不要判張男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