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因案被通緝中的詹姓男子,開車上路違規轉彎遇警攔檢,他拒絕攔檢加速離去,一路狂飆,警車在後追,詹因停紅燈被警車追上,要求他下車,詹不顧一切,油門一踩,要撞開警車,造成警車多處毀損,又加速倒車撞上路另一輛自小客才停下。法院依妨害公務及毀損罪,判刑八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詹姓男子(四十七歲,另案執行中)於二0一七年一月三日凌晨零點五十六分,開車行經永康區中山南路時,因違規轉彎經巡邏警發現,警車鳴笛示警要詹停車受檢,詹因當時有案在身被司法機關通緝中,為避免被查獲,不但不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警方巡邏車則自從後追趕。
詹男為了躲避警方緝捕,當街一前一後,與警車飛車追逐,詹的車子至北區開元路與北園街口,見紅燈停止,後方巡邏車立刻趕上並擋在詹車左側,以防止再度逃逸,員警喝令詹下車受檢,詹男則直接衝撞巡邏車,造成警車右前葉子板、右前門、右後門、右後視鏡、右前門鈑金等多處毀損。詹男為求脫逃,不顧後方還有一輛由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加速倒車撞上邱男的車,造成前保險桿多處毀損致。
台南地院認為,詹男駕車猛撞警用巡邏車及邱姓男子的車子,明顯觸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及毀損兩罪,各判六個月及四個月,合併定執行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