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1136趴趴走 逛夜市家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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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進一步公布確診諾富特員工女兒案1136足跡,曾搭北捷、公車,到樂華夜市,提醒民眾注意。 (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華航諾富特群聚事件再擴大,尤其飯店房務員工兩名確診家人在傳染期趴趴走,儼然形成社區安全的最大隱憂,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日再進一步再公布案一一三六更多足跡,除了搭公車、捷運,也曾到夜市和家樂福中和店。

針對飯店房務部員工案一一二九的家庭群聚,除了三名同住家人也確診,其中一雙兒女在可傳染期,也都曾在雙北活動,成為指揮官陳時中點名觀察社區風險的警戒重點個案。

因此,陳時中三日再進一步公布案一一三六進一步捷運、公車足跡表示,案一一三六於四月二十六日搭乘五十七號公車(樂華夜市-捷運頂溪站)轉乘捷運頂溪站-西門站,再轉搭二三五號公車(西門市場-捷運先嗇宮站),並搭藍二號公車(中興街口-捷運西門站),再到新北市永和區的72度C舒肥健康餐用餐。

四月二十七日則搭乘五號公車(自強街口-捷運頂溪站)轉乘捷運頂溪站-西門站,再轉搭藍二號公車(西門市場-捷運先嗇宮站),並到家樂福中和店;二十八日搭乘五十七號公車(樂華夜市-捷運頂溪站)轉乘捷運頂溪站-西門站,再轉搭六三七號公車(西門市場-捷運先嗇宮站),並轉搭藍二號公車(中興街口-捷運西門站)再轉乘二六二號公車(捷運西門站-大新街)。

陳時中提醒,若是曾出入相關場所的民眾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在五月十二日前出現發燒、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狀況,應佩戴醫用口罩,盡快到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接觸史,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至於在網路上盛傳一份更詳細的疫調足跡,指稱案一一三六還有花東旅遊史,也在台北車站附近大樓上班,讓外界質疑指揮中心公布足跡標準。

陳時中表示,公布足跡要有意義,否則只會徒增困擾而已,尤其案一一三六是在四月二十九日確診,回推可傳染期三天也只落在四月二十六日,最早推到二十四日,可見她四月十七日、二十日的花東旅遊史,當時連染病都沒有,要說傳染是無意義的。且其工作場所的相關接觸者也已全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