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增加國防部用人彈性,立法院三日初審通過「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修正草案,對於署長職務的任用資格,考量將領有「屆齡退伍」的問題,修法授權國軍得以任用符合資格的政務文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審查「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國防部組織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除將法案名稱由「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修正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第一條「特設防衛後備動員署」修正為「特設全民防衛動員署」,第四條「本署置署長一人,中將」修正為「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或中將」。針對第四條署長設置條件,原條文僅指「中將」,有委員提出應改為「簡任十四職等並具有軍事背景」之人來任用會更有彈性。邱國正說,文職也可以運用當然有更大彈性,當然也要有相當專業的軍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