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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外送員 業者應提供口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全國提升為第三級警戒,為加強保障外送員安全,勞動部職安署二十七日修正食品外送平台規定,要求外送業者應主動配置口罩等防疫物資,並優先採取「行動支付」及「無接觸取送餐」機制等,若未落實最重可罰三十萬元。
本土確診案例暴增,外送需求大增,但也讓外送員身處高風險的勞動環境,勞動部職安署昨日修正「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加強外送平台業者義務,以保障外送員安全。
職安署指出,此次修正項目包括規範平台業者應置備口罩、清潔消毒用品等相關防疫物資,供外送員使用,並優先採取「行動支付」及「無接觸取送餐」服務機制,避免現金交易產生不必要的曝露與接觸。
職安署表示,若外送至防疫旅宿或醫療院所等高風險的地點,外送員應主動與消費者約定於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的適當場所取餐,並遵守相關防疫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