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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打針遭拒 男大鬧醫院判3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郭姓男子聲稱睡不著跑到永康區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門診,要求打針遭拒,竟拿出玻璃瓶敲擊診間桌子,大聲咆哮,妨害醫師看診。台南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將他判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郭男(四十歲)於二0二0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半,在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門診時,向醫護人員說,自己未帶健保卡,有喝酒、睡不著,並要求打針。郭男不滿醫師以無法開立鎮定劑並建議他到嘉療精神科急診為由,拿出玻璃瓶物品敲擊診間桌子,造成診間桌子毀損(毀損部分未據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