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港豬肉製品含瘦肉精 食藥署赴廠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食藥署4日針對香港媒體報導台灣輸港豬肉製品含瘦肉精之說明,食藥署已協同地方政府衛生局赴廠稽查,近三年之稽查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目前初步查核結果,產品豬肉原料均使用國產豬肉。

有關香港媒體自行抽樣送民間實驗室檢驗後,報導台灣業者輸香港之5款豬肉製品萊克多巴胺含量超標、3款含克倫特羅乙事,食藥署說明如上。

食藥署表示,該報導中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回應該媒體表示,食物安全中心定期抽驗市售豬肉製品均通過檢測,顯示該媒體抽驗結果與香港官方監測結果不符,需進一步查證,即該報導抽驗結果之正確性,食藥署仍持保留。

為釐清該報導內容,食藥署已聯繫香港辦事處經濟組,協洽香港官方針對該報導內容查證,包含產品完整資訊、抽驗流程、檢驗方法等,並提出說明。

食藥署說,已協同地方政府衛生局赴廠稽查。經查案內相關食品製造業者,近三年之稽查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目前初步查核結果,產品豬肉原料均使用國產豬肉。

同時,食藥署表示,自110年1月至5月,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之後市場抽驗結果,於各販售通路及製造端共計抽驗3,485件,包括國產2,551件、進口934件,均檢驗合格,無檢出萊克多巴胺。

食藥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查核食品業者是否落實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相關規定,並執行市售豬肉產品乙型受體素之抽驗,並每月定期向大眾公布豬肉檢驗結果,以確保食品安全,讓消費者可以安心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