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一家高爾夫球教室,不甩三級警戒禁令,提供給四位男女練打高爾夫球,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發現楊姓負責人及四位練球男女,違反第三級警戒室內五人以上之聚會規定,依規定將現場錄影、錄音及填報移送紀錄單,函報縣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羅東警方日前獲報位於羅東鎮天津路疑似有民眾群聚,立即派員前往了解。到場後發現該址為高爾夫球教室,室內人數共有五人,分別為楊姓負責人(三十三歲)與四位朋友余姓女子(三十三歲、桃園人)、曾姓男子(廿七歲、新北市人)、曾姓男子(廿五歲新北市人)及日籍女子(三十三歲)練打室內高爾夫球,楊姓負責人辯稱僅是好友聚會並非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