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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月無人繼承遺產總值破20億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今年前五月國產署代管無人繼承遺產繳庫總值達二十一點六三億元,創下新高,並出現單件遺產價值四點五六億元大案,國產署表示,該案為黃姓地主坐擁北市文山區三十筆土地,因債權複雜,四十多年前親屬選擇拋棄繼承,最終全歸屬國庫。
依據民法規定,出現繼承人拋棄繼承或繼承人不明、無繼承人情形,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實務上,法院經常選任財政部國產署擔任,任務包含蒐集被繼承人遺產、清理債權債務關係等,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國產署表示,截至今年五月,手上還有一千八百八十八件未結案件,大多是「遺債大於遺產」、涉及訴訟爭議、債權法律關係複雜,或遺產拍賣無人應買導致難以處理等情形;為加速清理,二0一五年起啟動清理計畫,針對未結案件,逐案研析處理對策。
國產署指出,今年前五月繳庫的無人繼承土地遺產價值高達二十一點一六億元(以土地公告現值計價),主要與多達七件大案在今年二月陸續結案有關;其中最大案土地遺產價值達四點五六億元,為至少近十年最高。
經了解,此為國產署於民國六十六年接管的陳年舊案,有名黃姓地主,生前名下擁有三十筆台北市文山區土地,但因涉及多起債權訴訟官司,繼承人選擇全部拋棄繼承,歷經四十多年所有債權訴訟均終結,得以於今年初結案。期間三十筆土地價值暴增,光以低於市價的土地公告現值計價,價值就高達四點五六億元,最終全數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