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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死刑判決定讞 就該執行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在立法院備詢時,針對死刑問題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死刑既然判決定讞就該執行;另外,對於罪大惡極者,兩公約也並沒說絕不能執行。
 立法院會昨日進行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關注死刑議題,並表示根據調查,外界對於是否執行死刑有很多不同意見。
 陳賴素美指出,支持廢死者有三大主要原因,包括死刑違反人權與兩公約,也無法解決問題;支持執行死刑的人,主要是認為殺人償命、具有嚇阻犯罪的作用,以及不應該浪費人民納稅錢養死刑犯。
 陳賴素美問蘇貞昌,死刑定讞後,政府依照法院判決執行死刑,到底有無違反兩公約?
 蘇貞昌說,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比如把自己的父母親及親人等六人燒死,這種人天地不容;比如當著人家媽媽面前把孩子的頭剁斷,天地不容。
 二0一六年二月七日除夕夜晚間,男子翁仁賢趁一家十六口在龍潭老家吃年夜飯時,朝團圓桌潑汽油點燃打火機縱火,活活燒死行動不便的八旬老父母、台籍看護、姪媳和姪子,五人焦黑程度連親人都認不得;當時受有百分之九十燒傷的姪女,也在一天後傷重不治。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台北街頭發生隨機殺童斬首。男子王景玉預藏屠夫剁骨用的大剁刀,在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假裝幫騎滑步車的四歲劉小妹推車,當著劉母的面,對女童揮刀剁頸再來回猛切,致女童身首分離。
 蘇貞昌認為,死刑既然判決定讞就該執行,但因為生命是人權之首,所以政府以最嚴謹的態度面對,死刑判決定讞,如果還有救濟程序等,法務部審慎面對,這他可以理解。
 蘇貞昌也說,就算依照兩公約,也對於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死刑定讞後的執行也並不否定可以這樣,其中對罪大惡極者,兩公約也並沒說絕不能執行。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死刑議題,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晚透過書面表示,在執行面會秉持一貫審慎的態度,依法嚴謹審核死刑定讞的案件。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蔡清祥發出書面回應,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並無改變,就政策面而言,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政府,逐步廢死的政策都是一樣的;從法律面來看,目前現行法,除有心神喪失或婦女懷孕外,並沒有停止執行死刑的規定。
 不過,蔡清祥也強調,在執行面部分,法務部會採取極為審慎態度,除法務部還有最高檢察署都訂有很完備的審核程序,此乃對於生命權的尊重,也考量死刑之執行將造成生命無法回復的結果,故秉持一貫審慎態度,依法嚴謹審核死刑定讞的案件。
 據了解,目前死囚累計三十九人,包含蘇貞昌所指燒死六名家人的翁仁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