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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黃汰換補助受理申請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推動「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辦理計程車第三波汰舊換新補助。符合資格的計程車駕駛(車齡七年)或計程車行(車齡十二年),於期限內購買全新計程車,燃油(含油氣混合)計程車每輛補助十五萬元、油電混合車每輛補助二十五萬元、電動車每輛補助三十五萬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第三波原購車補助期限為去年二月五日或去年三月九日起算六個月內,後延長為十二個月內,交通部今年三月十八日再公告延長至十八個月內。
符合資格的計程車駕駛或計程車行,於規定期限屆滿前備妥相關資料,至交通局申請發給第一階段七十%補助款,或以郵寄申請,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如駕駛半年內沒有指定違規行為,將會再進行第二階段補給剩餘三十%費用。
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自一0八年開始受理申請,協助老舊計程車所有人減少購車負擔。第一波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已經有二四五人,第二波已有一三六位駕駛提出申請;第三波共計五五一名駕駛人符合資格,其中已申請第一階段購車補助四六二位、第二階段三九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