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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自稱確診大鬧衛生所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吉安分局昨日上午接獲報案,有一名酒醉男子,在吉安鄉衛生所內自稱是新冠肺炎確診病患,大鬧衛生所,由於正值疫情非常時期,衛生所人員不敢大意立即報警,經員警到場了解,發現該名男子有痛風病史,長期在衛生所看診,因酒醉及未攜帶健保卡導致無法領藥,衛生所人員當場告誡男子不得胡言亂語,並向員警表示願協助載送男子返家。
分局事後得知男子自行騎乘機車離去,但卻疑似沒有戴安全帽及有酒駕情事,因此將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主動調查,有關涉嫌散播確診謠言部分,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偵辦,可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發生在今年六月五日東華大橋下瓜田園區的五百顆壽豐大西瓜竊案,經過縣警局刑警大隊等專案小組督同吉安分局偵查隊,在歷經二十多天來抽絲剝繭、不眠不休的蒐證與研判分析下,終於真相大白,將瞞天過海、自編自盜的林姓犯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本案經專案小組調查,報案人四十六歲的林姓男子,今年依約應交付某盤商共八千顆西瓜,由於供不應求恐違約,六月五日清晨五時許,報案人指示員工進場採收數百顆西瓜,八時許完成裝箱,分四部貨運載往外縣市,隨即在九時三十分左右報案遭竊。
經警方調閱沿途數十支路口監視器影像逐一過濾,皆未發現任何可疑人車,再查訪附近瓜農及搬運工交叉比對,發現報案人說詞疑點重重,諸多細節交待不清、前後矛盾,警方帶回案發當天在場採收員工隔離詢問,終於掌握本案關鍵事證,自編自盜的林姓犯嫌,依刑法竊盜、誣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