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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今起可換雇主 需3日內PCR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三級警戒微解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了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以及移工工作權益,自七月十三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雇主需於承接日前三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至於移工調派及工作延伸,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七月一日已公布優先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至家庭類雇主,新雇主需為移工安排檢驗PCR。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將自十三日起恢復家庭類以外類別之移工辦理轉換雇主。

至於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陳宗彥表示,應於前三日安排移工PCR核酸檢驗。但工作所在地之醫療院所,如假日期間未提供檢驗服務或檢驗能量已額滿者,得例外延後至接續聘僱日起三日內檢驗PCR。等待檢驗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一人一室,落實防疫措施,檢驗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同時,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且依勞動部所訂雇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是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陳宗彥表示,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或於等待PCR檢驗結果期間,未落實移工一人一室,將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

另外,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