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十九日表示,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國內妥善安排人力及實務業務需求,將自二十日起恢復移工調派至同一雇主的其他工作場所,但須提出申請日前三天內移工PCR陰性的檢驗證明。
不過,工作延伸的部分,即雇主指派移工至客戶契約履行地工作,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及染疫風險,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昨指出,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即日起恢復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雇主符合相關情形,得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單次達六十日以上,其餘單次未達六十日以上者仍不得調派。
如為須向勞動部申請調派許可者,如營造業,須於申請日前三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核酸檢驗),且結果須為陰性,才能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其他工作類別無須經勞動部許可得逕調派者,也須提出調派日前三天內陰性PCR證明,且應先送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
若移工檢測PCR確診時,雇主應善盡雇主責任,依勞動部「移工指引注意事項」,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若檢測PCR陰性,雇主調派移工仍應依指引,每日進行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單次達六十日以上者,若未符合上述規定,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以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若違反兩次以上,將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及管制聘僱移工名額。若仲介公司違反防疫措施,可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