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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企業僱用高齡者 最高18個月薪資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去年12月4日實施,其中最受注目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首年開放申請鼓勵企業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只要公司今年有意繼續僱用44年次12月4日至45年次12月31日年齡區間的員工,並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提出申請,最長可領取18個月的薪資補助。110年度申請期間為2月22日至7月31日,歡迎有興趣的企業雇主把握最後受理時間。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是補助雇主持續僱用屆齡退休年齡(65歲)的員工達30%、僱用時間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薪資不低於原薪資,前6個月補助員工每月薪資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以110年度為例,甲公司於今年滿65歲(44年次12月4日至45年次12月31日年齡區間)的員工有3人,公司預定以原薪資留用1人,甲公司留用比例超過30%便符合申請資格,7月底前可檢附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待繼續僱用6個月以上即可請領薪資補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銀髮人才資源中心主任余璦君表示,雇主申請「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每位員工繼續僱用滿18個月即可領取高達25萬8千元的薪資補助,不少企業認為相當具有吸引力,自2月計畫開放申請後就接到許多雇主的詢問電話,目前銀髮中心已經協助約40家事業單位提出申請,歡迎對此補助計畫有興趣的企業雇主電話洽詢銀髮人才資源中心(02)7730-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