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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縣市政府首例 高雄市發行乙類公債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卅日指出,財政局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將在議會審查,因此對於此案,她審的非常小心,畢竟高雄市是全台首例發行乙類公債的縣市政府,高雄市本身的財政負擔龐大!身為議員,如何把關好高雄市的財政紀律,十分重要。
邱于軒表示,財政局的草案,主要是高雄市政府為了發行「乙類公債」,而配合立法。乙類公債主要是政府為興建重大建設,向社會大眾籌資且具備自償性,其所衍生財務收入可彌補建設經費。早期的高速公路就是政府發行乙類公債的輝煌成果。
邱于軒說,透過國道收費的自償性,不會影響總預算的額度,並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但是,乙類公債的發行,依據公債法:凡是具有自償性之公債,其發行額度不計入政府舉債額度。所以發行的標的需詳細標明建設項目、證明該建設的自償性。
邱于軒認為,她存疑的就是高雄市重大建設如捷運,輕軌的自償性,何謂自償性,簡單來說就是看這個計劃是否能「賺錢回本」,但,倘若該建設的未來營運情形與規劃產生落差,致使自償率降低,或是自償性財源(如場租、土地開發收入等)喪失,當初舉借的債務,還是會轉為地方政府的一般債務,壓縮未來舉債空間,影響財政。
邱于軒舉例說,我們最常聽到的官方說法是:高雄市軌道建設的經費,可透過場站周邊開發,作為挹注軌道建設經費的主要財源。但事實上,高雄市捷運聯開的成效並不理想!
邱于軒強調,軌道建設固然會帶動城市發展,但如何嚴謹籌措財源和做好舉債控管才是讓一座城市能長治久安發展的基石。這也是為什麼她在議會堅持不債留子孫,不讓市府濫花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