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一0年度第一次「住宅補貼」即日起至八月卅一日受理申請,包括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名額共約二萬戶,全國最多;市府城鄉局表示,配合防疫措施,這次僅限線上及郵寄方式申請,有需求的民眾可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城鄉局表示,為照顧租屋族群減輕經濟負擔,今年租金補貼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由三萬八七五0元放寬為三萬九元,凡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皆可向租屋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城鄉局說,考量不同家庭經濟狀況及地區租金水準差異,依中央規定今年起租金補貼改採分級補貼制,依照申請人家庭成員數、社會經濟弱勢身分及租屋地行政區等條件,分別給予每月二千至五千元不等的租金補貼。
提醒租金補貼申請人,租賃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承租人姓名、承租人身分證字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請民眾申請前務必檢視自身租賃契約書內容並詳實填寫,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