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車資不夠搶超商 判7年1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菲律賓籍移工馬科外出訪友後,欲搭計程車返回宿舍,身上錢卻不夠,見一家超商僅有一名店員站在櫃台,遂以黃色格紋手帕蒙面步入店內,持水果刀搶走收銀機下櫃子內現金一萬三千餘元。彰化地院審結後,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將他判處七年一月有期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馬科去年十月十六日上午至彰化市訪友後,晚間驚覺已無公車可搭,欲搭計程車返回宿舍,然身上並無足夠現金可支付車資,竟萌歹念,在彰化市某小吃店竊取一把水果刀後,翌日凌晨行經一家超商時,進入店內拿取果菜汁一瓶結帳後,步出並在該店門口外騎樓飲用。

馬科同時觀察該店僅有一名店員站在櫃台,並無其他客人,遂用黃色格紋手帕蒙面後,再次步入該店內,並行至櫃台內,以水果刀指向店員並恫稱「錢、快一點」等語,使店員心生畏懼而不能抗拒,而應其要求將收銀機打開,馬科見收銀機僅有零錢,隨即自行翻找收銀機下之櫃子,取走櫃內現金一千三百零八十元後奔跑逃離現場。員警據報,循線將其拘提到案。

法院審酌其僅因一時缺錢花用,即持水果刀強盜他人財物,已嚴重侵犯被害人之身體安全,復對社會秩序及治安危害甚鉅,犯罪動機、目的毫無足憫,犯罪手段亦非平和,惟念其坦承犯行,且所強盜之現金,其中一萬元已由被害人領回,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及約定賠償損失,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情,量處七年一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