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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轉型 補助5億 9月禁廚餘養豬 累犯最重罰4百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二十七日召開「因應非洲豬瘟阻絕,廚餘養豬精進措施」記者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為徹底防堵經廚餘餵飼感染豬隻,九月暫停廚餘養豬一個月,提供飼料差額或轉型二種補助,違規者可用兩法開罰,累犯最重可合計開罰至四百萬元。
身兼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宣布,為全面守住全國養豬場防線(廚餘),八月三十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九月一日至三十日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並輔導農民改用飼料,會提供補助。
他說明,全國六千四百場養豬場中,有六百七十六場、四十三萬頭是合法取得環保署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的廚餘飼餵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改用飼料期間,豬農可選擇飼料差額每頭補助五百元,或是選擇轉型,每頭補助二千五百元,預算約五億元。
除了補助改用飼料,違規也會開罰。陳吉仲表示,在養豬場看到廚餘在現場,就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處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若還有使用(餵飼豬隻),再祭出「飼料管理法」第二十條,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實際執法第一次到第六次金額依序為三萬元、二十萬元、五十萬元、一百萬元、二百萬元、三百萬元。反之鼓勵民眾檢舉,獎金最高一百二十萬元。
他補充,養豬暫停使用的廚餘是指家戶、事業產生含肉製品的廚餘;其他一般廢棄物(豆渣、吐司邊等)、植物性廢渣(果皮、蔬果渣等)、廢酒糟、酒粕、酒精醪、果菜殘渣等,仍可用於養豬,因為不含肉製品。環保署則說,暫停使用於養豬的廚餘,相關產業可將廚餘運送到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