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一名蔡姓軍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去年一月間夥同沈姓同袍,竊取營區一百五十根L型角鋼,拿到部隊外頭變賣所得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元,擔心事跡敗露,七天後再潛入庫房,將監視系統格式化,藉此刪除監視紀錄,但仍犯行敗露,遭通報花蓮憲兵隊移送法辦。
花蓮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四月十六日甫退伍的蔡嫌,犯案當時仍為現役軍人,去年一月二十九日傍晚五時,夥同沈姓同袍在陸軍花防部內,竊取一百五十根L 型角鋼,帶到營外變賣換得現金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元元,所得贓款兩人均分後,全都花費殆盡。
事後蔡嫌因為擔心事跡敗露,竟異想天開,在二月五日凌晨一時許,侵入營區庫房,輸入庫房監視器系統帳號及密碼,將該庫房之監視系統格式化,企圖刪除監視器影像紀錄,但事後仍被部隊查獲,報請花蓮憲兵隊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地院法官認為二人不思以己力獲取財物,竟以竊盜方式為之,已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此外,蔡嫌為免事跡敗露竟異想天開,先無故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再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相關設備並刪除電磁紀錄,行為實應非難,經審理後,依竊盜、侵入住宅、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嫌,合計判蔡姓軍人拘役一百二十日,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而同夥沈男則被依竊盜罪判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