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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90業者須空汙應變演練

環保署於一0八年九月九日正式公告「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南市共有九十家業者符合應提送之對象。 (記者陳銀全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環保署於一0八年九月九日正式公告「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明定設有空氣汙染防制專責人員或專責單位,且其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記載之製程、儲槽原(物)料及產品種類,使用其公告附表所列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共廿九項)之公私場所,應擬訂空汙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實後執行,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南市共有九十家業者符合應提送之對象,需於公告後六個月內(一0九年三月十日)提送計畫書報請環保局核備,且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事故演練,並依演練結果檢討該計畫,同時於演練後卅天內檢附演練相關資料報請環保局備查。
 若管制物種改變或發生空氣汙染突發事故時,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重新檢討計畫書內容,基本資料、管制物質或通報聯絡人資訊變動時,亦應於發生後卅天內報請環保局備查,以利後續應變作業執行。
 市長黃偉哲為了確實改善台南地區秋冬季節空氣品質,要求環保局採取各種可行的措施,達到空品改善的目標。針對空氣汙染事故發生時的緊急應變作為,更是應該做的事前防備、事發應變、事後檢討的處理邏輯。
 環保局長林淵淙說,達到公告標準的場所應配合相關法令並落實執行,環保局亦會肩負起環境安全的第一道關口,嚴謹的審核業者提送之申請文書,善盡職責為環境盡一份心力,工廠則應善盡社會責任,制定相關措施並建立地緣關係的災防觀念,維護廠內員工及周圍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環保局表示,為全民環境品質把關,不斷檢討成效,務求更精進做法是環保局不變的態度;歡迎市民到市府環保局臉書粉絲專頁按讚持續追蹤,並給予相關建言,一起關心我們呼吸的環境。至於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範本等資料,可至(https://aers.ep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