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受託辦理國防部二0五廠遷建工程,期遷廠後於原址打造亞洲新灣區經貿新核心,惟高雄市審計處審核指出,遷建需求多次變更及工程流標,恐影響原址都市開發期程,增加財政負擔,允宜與軍方共謀因應對策,達成雙贏互利目標。
高雄市府與國防部於一0二年十二月成立專案推動小組,預計八年完成遷廠,執行期程一0四至一一一年,並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二0五廠簽訂新建工程專業代辦採購協議書,受託辦理相關委託技術服務與工程採購作業,代辦總經費約 一百一十七億九千三百五十二萬餘元。
高雄市審計處查核其執行情形,發現因相關遷建工程採購多次變更使用需求及流廢標,恐無法於行政院核定一一一年執行期限完成遷廠計畫,又市政府依各年度遷建工程經費需求,將土地作價款等費用撥入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所需費用約四百九十四億五千一百萬元由高雄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不足資金分年向金融單位貸款取得。
如遷建工程未如期完成,將影響二0五廠原址都市開發期程,進而增加貸款利息及土地成本,加重財政負擔。
二0五廠遷建工程各標案部分工項施工規範之計量計價、數量編列方式未臻一致,易使投標廠商混淆,衍生履約爭議而耽延計畫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