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品含幹細胞 無法維持活性

台中市食安處查獲7件化粧品成分中含「幹細胞順化培養液」的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並裁處下架在案。(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市面上出現許多「幹細胞保養品」,多標榜含「幹細胞萃取物」、「生長因子」等成分,強調能刺激細胞肌膚再生修復、逆齡,讓不少民眾心動。台中市食安處提醒,化粧品如含有人體之細胞、組織或產物等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禁止使用成分,恐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食安處表示,在活體外維持幹細胞的活性需要特定的環境及生物技術,現行大部分的化粧品並無法提供此保存條件,且尚無研究支持這些成分塗抹在皮膚上,能刺激肌膚再生、修復。我國尚未核准任何與人體幹細胞有關的化粧品及保養品上市,依衛福部於108年5月30日衛授食字第1081601760號公告,源自人體細胞、組織或產物(如母乳)禁止摻用於化粧品中,以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安處109年至今查獲7件化粧品成分含幹細胞順化培養液的化粧品禁用成分「products of human origin」,並裁處下架。再次提醒賣家,違反規定將依法處2-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或令歇業、廢止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