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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府十日在拱天宮舉辦寺廟業務研習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為落實宗教業務輔導以及強化宗教團體間的聯繫與溝通,苗栗縣政府十日上午在通霄鎮拱天宮舉辦「110年宗教寺廟負責人業務研習」活動,希望透過研習讓各宗教團體間經驗交流,並提升宗教團體從事社會公益意願,發揮潛移默化功能,帶動社會良善風氣。

十日的「110年宗教寺廟負責人業務研習」活動,約近90位寺廟負責人、宗教團體、相關宗教業務承辦人參加,此次研習活動除加強宗教場所低碳宣導外,特別邀請苗栗縣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賴梅春主任擔任性別友善社會課程講座,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擔任洗錢防制法及寺廟財務制度課程講座,以促進宗教團體對相關議題之了解。

縣長徐耀昌表示,期望透過此研習活動,使苗栗縣各宗教團體對相關法規有更多認識外,亦能增進寺廟管理人員間之情感交流,相互分享推動廟務之經驗,以建立更自由、更良善的宗教環境,進而發揮宗教功能,增進社會福祉,創造優質之宗教文化,為本縣建立良善風氣,為社會提供一股清新安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