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滿15年被資遣 逾萬人申請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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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十日指出,勞工如果遭到公司資遣,且勞保的保險年資滿十五年者,可以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續保期間,除無法請領傷病給付,其他給付權益仍有保障。統計到今年六月止,共一萬零八百四十名被資遣勞工申請續保。

勞動部昨日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因受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本身為中高齡勞工,擔心勞工保險年資中斷,可能影響一次老年給付權益。

勞動部指出,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如受事業單位裁遣資遣,且保險年資合計已滿十五年,如未達請領老年給付條件,可向原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所委託的團體,申請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以保障請領相關保險給付權益,安定經濟生活。

勞動部說明,續保金額以退保當時的薪資級距計算,因已經沒有雇主,所以由勞工負擔八成保費、政府負擔二成,續保期間,除不能請領傷病給付,包括生育、失能、死亡等其他給付權益仍有保障。若符合上述情形的勞工,應於原單位離職退保日起兩年內辦理續保手續;相關程序或應備書件,可於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不過,若已經找到新工作或已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就不能再以此方式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