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快官段2車追撞 釀火燒車

起火燃燒的自小客車,警方及消防人員滅火後僅剩鐵殼。(記者曾厚銘翻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國道三號北向二○三點四公里處(快官路段)內線車道,十二日零時卅分發生一起疑因操作不當致擦撞內側護欄後,失控彈至中線車道,即遭後方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閃避不及撞擊,最終停於外線輔助車道起火燃燒,所幸駕駛及時逃出,經檢測事故當事人酒測值均為零,至於這起肇事原因,由警方繼續釐清中。

國道第七大隊指出,由廿八歲林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國道三號北向快官路段內線車道時,不知何故擦撞內側護欄後,失控彈至中線車道,隨後遭卅三歲陳姓男子所駕的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撞上,林男的自小客車彈到外線輔助車道起火燃燒,所幸林姓駕駛及逃出。警方及消防車輛趕到滅火後,該自小客車已成廢鐵般。

大隊長李信義呼籲駕駛人,國道車速快,應變視距較長,行車途中若遇事故或緊急狀況,應儘可能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於車輛後方五十至一百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隨時警戒來車,在確定身處安全地點後,立即撥打一九六八或一一○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