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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查獲非法快篩試劑

雲林地檢署查獲非法輸入未經核准之四百劑快篩試劑。(記者陳正芬攝)

記者陳正芬、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等,昨日於西螺地區查獲四十三歲鍾嫌自越南進口四百劑未經核准之新冠肺炎病毒抗原快篩試劑,全案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訊後,以三萬元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雲地檢署主檢吳文城說,八月間接獲有未經核准之快篩試劑流入市面之情資,為保障民眾健康及避免防疫破口,立即分案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查出鍾嫌以國外分公司名義,自越南進口未經核准之新型冠狀病毒快篩試劑共四百劑,疑似對外販售、供應,並有部分已流入縣內某校供教職員使用。

吳文城說,專案小組視時機成熟,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昨日前往鍾嫌位於西螺鎮二處住所進行搜索,現場查獲留存之快篩試劑一七五劑,並追回流入校園未使用的一九○劑,同時約談鍾嫌到案說明。鍾嫌警訊坦承犯行,案依涉嫌違反醫療法第六十二條諭知三萬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吳文城說,鍾嫌稱該產品來自越南,然外盒顯示製造商係位於中國,預計一劑出售價錢為新臺幣二三0元;其使用方式係利用唾液檢測有無感染新冠肺炎,該快篩試劑雖無對人體進行侵入性測試,但該產品未獲得核准,仍可能產生錯誤檢測結果,造成民眾對自身是否染疫之認知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