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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收兩億政治獻金 陳敏鳳判賠60萬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名嘴陳敏鳳六年前發文,指國內電子業大亨集資二億元政治獻金給前總統馬英九,馬認為報導不實,對陳女提訟求償,一、二審均判她勝訴免賠,台灣高院更一審認為陳女未合理查證,改判她敗訴,應賠償六十萬及登報道歉。最高法院十五日駁回上訴,陳敏鳳敗訴確定。
馬英九被控收受政治獻金,前特偵組已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簽結,認定馬雖曾於九十六年參選第十二屆總統期間,與行政院前秘書長薛香川、大眾電信前董座吳清源等人在吉品海鮮餐廳聚會,但查無二億元獻金情事。
陳敏鳳一0四年於「美麗島電子報」發文,指國內電子業大亨於九十六年間的餐會中,集資捐給馬總統二億元政治獻金,並由馬的核心幕僚收受,遭馬英九提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