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原本在司法官學院受訓的韓姓學習司法官,日前在餐廳聚會時,酒後與處理案件的員警爆粗口,還嗆自己是學習檢察官,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函送偵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考量他已與員警和解,二日予以處分緩起訴,期間一年,須支付國庫三萬元處分金。
此外,韓男涉嫌對兩名員警爆粗口被控妨害名譽部分,韓男事後與劉姓員警達成八萬元和解,另依從邱姓員警要求,捐款六萬元給喜憨兒基金會,獲兩員警撤告,這部分檢方處分不起訴。
韓男剛通過司法官特考,原為司法官學院六十二期受訓學習司法官。十月九日晚間,他與學長等人到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聚餐,席間喝了酒,在餐廳小睡,卻被餐廳老闆娘男友打小孩的聲音吵醒,便請友人報警。
員警獲報到場,老闆娘的兒子引領警方進入餐廳,韓男卻質疑警方沒有搜索票就進入餐廳,與警方爆發口角,涉嫌對劉姓、邱姓員警爆粗口,並表明自己是台北地檢署的學習檢察官。警方依法將韓男移送偵辦。
韓男酒後嗆警的新聞曝光後,司法官學院隨即召開考評會,考量其言行違反「司法官學院學員守則」,決議將品德學識成績評為不及格,恐遭「廢訓」處分。不過韓男在考評會召開後,已主動申請離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