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友火災 彰市2代局處長請辭

林田富副縣長三日下午公布喬友大樓火災行政報告,相關失職人員已報請懲處。(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針對喬友大樓火災事件,三日下午由副縣長林田富主持「行政調查」報告,有關行政裁處作為及行政責任追究:消防局除代理局長邱聰佳自行請辭代理局長職務,其餘有關火災救援人員等疏失,由消防局檢討責任簽報考績會懲處;建設處代理處長陳威宏同樣自行請辭代理處長職務,建設處相關失職人員亦由建設處檢討簽報考績會懲處。

至於防疫旅館業者違失部分,縣府表示已函送司法機關偵辦中,並由建設處方面依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九十一條規定辦理,裁罰所有權人按規定處六萬以上卅萬以下罰緩;防疫旅館改建設計的建築師應依建築師法第十八及四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建築師懲戒程序;專業檢查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受託辦理申報案件,防火避難設施類如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使用材料明顯不符且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仍予簽證為合格者,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處以六萬以上卅萬以下罰鍰,本案已依規定裁罰檢查人。

林田富說,縣府未來將成立強化建物公共安全推動小組、消防局成立跨單位之「火場安全體系推動小組」、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及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調查檢討、啟動災後大樓安全結構評估作業、規劃檢疫者避難動線及集中點、建請中央主管機關研議修正有關公安建管消防法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