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市環保局前天深夜接獲民眾陳情路竹區排溝出現阿摩尼亞刺鼻異味,稽查人員立即到場查獲臺*公司將其沉澱池槽之廢水,透過沉水馬達直接繞流排至放流調整槽流出廠外汙染河川水質,將依水汙染防治法裁罰六萬至二千萬元罰鍰;環保局三日表示,初估以pH值超標情形約裁罰三百萬元,將俟其他水質項目超標情形考量予以加重,並令其熱浸鍍鋅製程停工。
另外,稽查人員現場立即採集水樣送驗,俟水質檢測報告結果將依違反水汙法四十條規定合併裁處,若廢水中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將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接獲陳情後到場發現路竹區中山路及大仁路口確實有氨氣異味,人員立即沿排溝向上游追查,發現臺*公司排放口有廢水排放,現場檢測水質pH 12.88,屬強鹼廢水。
經查該公司為金屬表面處理業,其廢水本應經過廠內處理設施正常處理後排放,卻透過沉水馬達將其沉澱槽內未經處理廢水抽送至放流調整池後直接排放,且稽查當時未有緊急狀況或設備異常通報,逕自將廢水直接繞流排放,嚴重汙染河川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