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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論文案 彭文正提更換承審法官被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張詠惠審理後判他敗訴。案經上訴發回後,北院更一審仍由張詠惠承審。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北院分案由其他法官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駁回彭的請求。可抗告。
彭文正主張,總統蔡英文應無「西元一九八四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審查合格的博士論文」,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在台北地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由法官張詠惠審理。
判決指出,彭文正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予以駁回。彭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北院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撤銷發回。
北院更一審仍分案由張詠惠承審,今年四月十六日開庭時,彭當庭要求張自行迴避,但張以彭未依法提出聲請而拒絕。彭文正主張,法院已侵害他憲法保障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另案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北院將案件改分他股法官審理。
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彭文正請求就民事訴訟案件重新分案,可循民事訴訟制度向台北地院聲請法官迴避,與一般行政行為違法而侵害權利,應向行政法院請求救濟,並不相同。彭以此理由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無審判權,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