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批跟騷法立法牛步化 警政署:希望兼顧人權與社會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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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針對跟騷法草案提出已六年仍未三讀,立法院國民黨團十一日痛批民進黨主政不了解被害人家屬的痛,內政部警政署回應表示,持續與各界代表諮詢溝通,滾動調整法案內容,希望兼顧社會期盼與人權保障。

警政署指出,法案制定期間,各界訴求多元,有要求專法應涵蓋所有人際互動衍生糾紛者,有要求警察應即時認定並開立行政罰鍰者,但是若把警察當作解決疑難雜症的萬用靈丹,除了範圍過度發散,更有可能讓違警罰法借屍還魂,侵害人權。

警政署為完善法案內容,於一0八年即啟動防制跟蹤騷擾案件計畫,從實務執行獲取經驗,發現跟蹤騷擾主要源於行為人長期追求或占有不成,日積月累下,對被害人造成危害,屬於性別暴力,所以本部法案聚焦在性別暴力,並比照各先進國家模式將其視同犯罪。

依據內政部法案,警察獲報跟蹤騷擾案件,便能啟動犯罪調查,對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查有犯罪嫌疑 除依法偵辦外,還能對行為人開立書面告誡,不會僅因行為人單方面否認與性或性別有關,警察就停止調查證據或不給予書面告誡;如果被害人對於警察不開立書面告誡有意見,堅持提告,警察仍然會將案件函送地檢署,讓被害人權益在偵查、審判程序中獲得保障。

另依實務經驗,百分之八十的案件行為人經警察介入瞭解後即停止,為發揮過濾功能,善用司法資源,故規定經警察給予書面告誡仍不停止者,被害人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回應社會訴求。

 

法案最初由婦女團體倡議推動,因近年發生多起跟蹤騷 擾危害事件,也讓社會認識防範性別暴力的重要;本部以「聚焦性別暴力案類」、「行為犯罪化」及「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等原則制訂法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期待透過跟蹤騷擾防制專法的制定與落實,走完性別暴力防制的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