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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亂飛抓13起 可罰150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無人機、超輕載具普及,交通部民航局加強納管,十六日公布今年共八件超輕載具違規,較去年四件倍增,違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款;另外,無人機至今已發生十三起機場周邊違規案件,其中不乏累犯,可處最高一百五十萬罰鍰。
民航局副局長林俊良表示,近來發生多起無人機或超輕載具違規飛行案件,成為安全威脅,據統計,自無人機管理機制施行至今,較為敏感的機場周邊,仍發生十三起違規活動,嚴重威脅飛安,其中有四起未經申請,依法開罰一百六十四萬元。另有九起違規屬有申請,但未依程序或申請範圍活動,可處一萬至一百五十萬罰鍰。
同時,十一月初國道一號內壢路段也發生一起無人機闖入並墜毀在國道上事件,所幸未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害,而今年以來,中部也發生多次動力飛行傘非法活動,民航局目前調查中,確認違規,就會依法開罰。
至於動力飛行傘等超輕載具違法活動案件,民航局表示,已依情節將案件移送檢調、國防部辦理,期達威嚇效果。
民航局表示,從事動力飛行傘活動需有六大要件:操作人必須取得證照、需加入合法飛行活動團體、飛行傘需檢驗合格、需於合法起降場地起降、需於合法空域飛行、活動需投保第三責任險,任一要件不符合,可處以六萬元罰鍰,最重可罰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