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五日下午召開工務委員會議,審查議員提出的上百件提案,多數是改善各區道路工程案件,其中建商施工對公告設施造成損壞,往往未改善前就發給使用執照,引起議員熱議,直指日後工務局驗收發照前要邀請區公所和里長共同會勘完成改善才能核發,以確保公眾權益。
昨天工務委員會議有許多議員到場,關心自己轄區內的道路改善工程,要求許多道路要重新鋪面、拓寬、加強路面品質、翻修等,更爭取路平專案,對山區的道路則要求崩塌地要辦理擋土牆等,以確保人車安全,且因對道路工程需求迫切,提案高達九十九件之多。
另因歸仁區里長會報時有多位里長反映新建案破壞公共設施情形,希望在法令不足之處,能透過行政公權力的執行,要求建商要完善公共設施後市府再發給使用執照。
市議員郭鴻儀、吳禹寰、杜素吟等人聯合提案,直指建築法相關規定新建案必須完成驗收才能核發使用執照,但很多新建案卻常常因施工對路燈、反射鏡、標線、路面和排水溝等造成損壞,卻都未完成改善,市府就核發給使用執照,影響公眾權益,所以要求市府驗收發照前,應邀請公所相關人員和里長會勘,確定公共設施均已改善完成,再核發使照。
與會的議員盧崑福、洪玉鳳等人也認為該情形不只歸仁區如此,三十七區都可以有如此情況,因此要求市府工務局不能只以圖審,務必會勘之後再核發使用,免得新建案連排水和路燈都有問題,影響到公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