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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繼承 囤房稅修正過關


兩戶以內稅率由原1.8%降為1.5% 明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約九千多人受影響

台南房價近年來飛漲,市府祭出囤房稅,議員們強調打囤房不打繼承,保障市民財產。(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要課徵囤房稅了!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多位議員認為「打囤房不該打繼承」,提案修正繼承兩戶以內者,從原本協商版本的百分之一點八降為現行的一點五。財稅局指出,以今年度房屋稅課稅人數五十六點四萬人,受影響人數約九千餘人,占全市房屋稅課稅人數約百分之一點六五;囤房稅將自一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市府版本原「持有五戶以下者,稅率百分之二點四;持有六戶以上者,每戶百分之三點六」,議員砲轟條例規範不夠周延,又以「繼承」問題最多。議員認為單純繼承並非刻意囤屋,原先政黨協商時,放寬為「一戶稅率百分之一點五;二至三戶百分之一點八;四至五戶,百分之二點四;六戶以上為百分之三點六」。

議員認為未考量少子化問題,再由蔡育輝提案,蔡旺詮、周麗津、謝龍介及黃麗招等人共同連署,繼承部分修正為「公同共有及因繼承取得應有部分或單獨繼承取得兩戶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議員們指出,少子化後,繼承問題增多且非炒房族,不該受罰,以一人一戶、夫妻兩戶為限放寬,獲所有議員無異議通過。若自行購屋者,非自住第一戶,百分之一點五,第二戶仍為百分之一點八。

修正案領軍者蔡育輝、蔡旺詮,針對繼承問題和市府不斷斡旋。兩人坦言,修正案仍有不足,包括「民法保障夫妻各單獨繼承擁有房屋」及只以戶數論,不考量坪數等,應和中央協商,保障繼承也算彰顯正義。

獎勵持有非自住者釋出屋舍,如具有公益性或公共使用等,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建商部分,考量房屋主要為銷售而非囤屋,三年內未出售者,課百分之一,三年以上者,放寬為百分之二點四。

財稅局指出,通過雖非市府版,然以「多屋族、多繳稅」觀點,代表市府平抑房價決心,配合中央的房地合一所得稅稅2.0、金融貸款管制措施及實價登錄2.0,地方施行囤房稅,嚴加取締紅單交易,打擊炒房,希望讓房市回歸健康發展基本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