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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排氣檢驗延至年底 車主應儘速驗車以免受罰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行政院環保署將行車執照發照月份為四至十月之機車,其年度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期限延長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市府環保局二日提醒,尚未完成今年度機車排氣檢驗之車主,務必記得在年底前完成排氣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超過檢驗期未定檢,可處五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仍未定檢者,可再處三千元罰鍰,最重得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

環保局表示,截至今年十月底,新北市應檢驗機車約一二七萬輛,已有八十二萬輛完成檢驗,另針對今年度逾期未完成檢驗已開立超過二萬張未定檢罰單,每張裁罰五百元,請尚未完成機車排氣檢驗之市民,儘速至各機車定檢站辦理定檢作業。另環保局將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六千元。

環保局指出,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四至十月之機車,空污定檢期限延長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距截止時間剩不到一個月,尚未完成今年度機車排氣檢驗之車主請把握最後時間,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