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在鶯歌區進行學幼童車聯合稽查,共計攔檢十輛學幼童接送車輛,其中有三輛違規,其違規情形為一輛補習班車輛無隨車人員,罰鍰六千元,一輛補習班車輛車齡逾十年罰鍰六千及一輛桃園市所轄幼童專用車司機未經該府教育局核備及持普通駕照兩項違規現場交由桃園市教育局進行後續裁處。
教育局表示,鶯歌位於新北市與桃園市交界處,時常攔查到桃園市管轄的車輛,本次更跨縣市邀請桃園市教育局派員至兩市交界處的鶯歌區永吉國小,共同實施學幼童接送車輛聯合稽查,保障學幼童乘車安全。
教育局表示,這次加強重點包含查核安全門是否能正常開啟、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限及是否超載等,攔檢十輛學幼童接送車輛,有三輛違規,將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交通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裁處,另持續追蹤各園(班)後續改善情況,維護幼童就學權益及安全。
針對學幼童接送車輛安全督導機制,除聯合稽查小組每週安排三至四次動態稽查,另針對車輛數較多或違規率高的地區,於開學初或學期末加派人力加強稽查。
教育局統計,從今年一月至十一月三十日止,共辦理學幼童車動靜態稽查共六五0次,其中查獲五輛違規幼童專用車,以及二十七輛違規補習班或課照中心車輛。
補習班車輛違規事項為超載及使用未經教育局核准備查車輛,而幼童專用車違規樣態為違規載送七歲以上學童、超載及使用未經教育局核備之車輛,皆已依法裁罰,要求幼兒園及補習班限期改善且擇期辦理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