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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小額發票 明年恐不能兌獎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防堵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明年元旦起,以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統一發票且中獎達一定張數,將不發給發票獎金。
去年高雄有名男子二個月內跑遍賣場,單次購買一元購物袋或二元白包袋,數量達上千個,以「洗發票」方式增加發票量,最終對中八千四百元,引發熱議。
為防堵此種不當行為,財政部七日正式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參考先前二個月法規預告期間各界提供的建議,明定從明年元旦起,在符合以下四項客觀要件狀態下,將不發給統一發票獎金。
包含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將不予給獎;獎金若已領取獎金,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將會具函追回,從明年元旦後取得的中獎發票開始適用,不會向前回溯。
而前述所謂的「大量」統一發票數量、「小額」統一發票金額,以及中獎發票「張數」的認定基準,考量為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規避,不予公開。
財政部舉例,假設二百人團購小額商品,考量退貨便利性逐筆開立發票,如經查明確有團購事實,有為正當理由,就不會追回獎金。